用硃砂害中毒吊照是否罰太重?兼論作文與中藥風險
最近在練習英文作文,發現英文五段式作文的方法其實很值得我們中文使用者借鏡,畢竟寫文章就是為了把想法跟推論過程闡述清楚,在學校的時候其實幾乎很少有老師會仔細說明一篇好的論述應該怎麼寫,何謂「前提假設」,原因如何推導到結果,作文題目又盡是一些無病呻吟風花雪月的抽象題目,譬如「猜」、「惑」、「失去」、「走過」,看了真的令人火大,怎麼瞎掰都可以。又好比今年的「如果我有一座新冰箱」,這個題目以及題幹「符合你所期待的美好生活」之間要寫一篇文章,是要高中生寫文學作品吧?而一篇文學性的散文,對於未來99%機率不會成為作家的高中生而言,會有多大用處?實在相當莫名奇妙。 Photo by Bill Oxford on Unsplash 學了英文作文的方法之後,才曉得其實文章本身有格式模板可用,照固定的方法來書寫,以GRE作文的要求來說,5段式的文章,在30分鐘內要表明立場,有充分的舉例以及推論,並且把前提所隱含的問題以及邏輯闡述清楚。以下就嘗試看看用GRE作文方法來寫這個題目「用硃砂害中毒吊照是否罰太重?」吧。 硃砂鉛中毒一案最近又有新進展,撤銷兩位醫師的中醫師執照。這樣的結果,許多年輕中醫師都表示肯定,認為罪有應得,但也有少部分的醫師覺得「處罰太重」。我認為這樣的處罰應該只能算是「剛好而已」。 誠然,很多醫療糾紛案件都沒有做到「吊照」這樣重的處分,比如醫美診所打玻尿酸害病人眼睛失明毀容,都只是罰款了事。但「打玻尿酸害失明」與「用硃砂害鉛中毒」很重要的不同點在於是否可預期這樣的風險,很多醫美的風險是不可預期的,因此就算造成如此重的危害,仍無法歸咎於醫師的錯誤。而使用硃砂則不然,硃砂本身雖然主要成分是HgS,並不含鉛,但它是屬於礦物藥,並非純物質,有一定程度的重金屬摻雜其中,對人體可能造成影響。有鑑於此,此藥物已經在民國94年就禁用,而呂醫師堅持使用禁用藥來治病,這樣的醫療行為就已經先產生了問題。 就算退一步來說,硃砂本身並不含鉛,如果用的是正確的硃砂,應該不至於產生這麼大的危害,但如果要因此將問題推到藥商方面,自己完全沒有絲毫責任也是說不過去的。學過中藥學都知道硃砂與鉛丹都是紅色的礦物粉末,在外觀上不好辨識。由於兩者使用途徑不同,鉛丹本身就是氧化鉛,如果服用直接會造成鉛中毒的危害,禁止服用,只能外用,但現在真的會用於外用藥當中也相當少了,都是擔心鉛中毒的緣故。這麼像的兩種藥物,價格差